護欄廠-私拆隔離護欄有什么后果呢? 看下面這條新聞就知道了
近日,武漢經開區一男子為了方便自己進貨做生意,將道路中間的交通護欄私拆并藏于家中。民警巡邏發現后快速將其抓獲,依法對其罰款并處拘留處罰,男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。
3月3日清晨,武漢經開區公安分局湘口街派出所民警丁峰鵬在路面巡邏時,發現湘口街道路中間的交通隔離護欄有一節缺失,行人和非機動車可以隨意穿越,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。民警迅速開展調查,快速抓獲在附近做賣香紙生意的店鋪老板陳某,并從陳某家中查獲被私藏的交通護欄。
據陳某交代,他每天駕車進貨要通過交通隔離護欄繞道行駛,覺得十分不方便,于是清晨再次進貨的時候,趁人不注意,將其中一節交通護欄私拆藏匿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、《湖北省實施辦法》第七十五條規定,故意移動交通設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構成犯罪的,武漢經開區交通大隊紗帽中隊依法對陳某處以1000元罰款,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處罰。
“因為你拿走了這個護欄,導致護欄失去了對非機動車道的保護,存在交通安全隱患?!泵窬瘜﹃惸尺M行一番教育引導后,陳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已觸犯了法律,后悔不已。
民警提示,道路交通護欄是用于維護交通秩序,保障公共安全的硬件設施,屬于公有財產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九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等有關法律規定,任何人不得隨意損毀、移動、涂改、拆卸等,否則都會受到法律追究。
我們生產護欄,也要保護好安裝好的護欄,它的安裝與拆除不是個人決定的。